关于开展“挂证”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接市住建局通知,从现在开始全面开展“挂证”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,各监理企业要在今年五月十五日前对本单位注册人员做一次“挂证”自查自纠。自查出来的“挂证”人员不做撤销处理的,待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,其后果自负。
特此通知
温州市建设监理协会
2019年2月25日